铁路货物运输种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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铁路货物分类
目前,我国铁路运输的货物,共分为26个品类,即煤、石油、焦炭、金属矿石、钢铁及有色金属、非金属矿石、磷矿石、矿物性建材、水泥、木材、粮食、棉花、化肥及农药、盐、化工品、金属制品、工业机械、电子电气机械、农业机具、鲜活货物、农副产品、饮食烟草制品、纺织皮毛制品、纸及文教用品、医药品、其他货物,详见《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》。
根据货物的外部形态,分为成件货物(箱、袋、捆、桶、筐、罐)、大件货物(金属制品、机械、汽车、水泥制品)、散堆装货物(块、粉、粒状)和集装箱货物等按照货物对运输条件要求的不同,可为按普通条件运输的货物和按特殊条件运输的货物。其中按特殊条件运输的货物包括阔大货物、危险货物和鲜活货物。
铁路运送的货物,尽管种类繁多,但根据托运货物的数量性质、形状等条件并结合所使用的货车,将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划分为整车、零担和集装箱三种。
按铁路与其他行业的联合运输方式,又可分为国铁与地铁间运输、国际铁路货物联运、铁路与水路货物联运、铁路与公路货物联运、铁路军事运输等。
1.铁路整车货物运输业务
一批货物的重量、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,应按整车托运。我国大多数的货物运输是按整车运输方式托运的。
一般下列货物应选择铁路整车运输办理:
①需要冷藏、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;
②规定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;
③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(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、湿毛皮、粪便、炭黑等);
④蜜蜂;
⑤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;
⑥未装容器的活动物(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);
⑦重量超过2吨,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(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);
⑧煤炭、原木、腐殖酸;
⑨准、米轨间直通运输的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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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批货物”办理的条件
铁路运输货物以批为单位。“一批”是铁路承运货物和计算运输费用的一个单位,是指使用一张货物运单和一份货票,按照同一运输条件运送的货物。
按一批托运的货物,托运人、收货人、发站、到站、装卸地点必须相同(整车分卸的货物除外)。
整车货物以一车为一批。跨装、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,以每一车组为一批(如图3-4所示)。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。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,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,至少一箱,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。
由于货物性质各不相同,其运输条件也不一样。为保证货物安全运输,规定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:
①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;
②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(另有规定者除外);
③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;
④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;
⑤投保运输险货物与未投保运输险货物;
⑥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。
上述不能按一批托运的货物,在特殊情况下,经铁路局承认也可按一批托运。
跨装、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
2.铁路零担货物运输业务
零担货物是指一批货物的重量、体积、形状和性质不需要单独使用一辆铁路货车装运的货物。
按零担托运的货物,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.02立方米(一件重量在10千克以上的除外),每批不得超过300件。零担货物一般为重量较小的成件包装货物,多为怕湿货物、贵重物品、日常用品等,一般使用棚车运输。
零担货物整装快运按因地制宜、合理分工、集零为整、及时挂运、快速送达原则组织。
零担货物组织方式分为整零车和沿零车。直达整零车即所装的货物不经过中转站中转,可以直接运送货物到站。沿零车是指在指定区段内运行,装运该区段内各站发到的零担货物。
跨局零担货物采用一站直达整零(同车所装零担货物全部为同一到站)方式装运,铁路局管内零担货物运输组织方式由铁路局自定。
3.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
(1)集装箱定义 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:
①具有足够的强度,在有效使用期内可以反复使用;
②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,途中无需倒装;
③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装置,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;
④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;
⑤内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。
(2)集装箱的分类 铁路运输的集装箱种类可以根据按尺寸、箱主、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、是否符合标准等进行分类。
①按长度分为20英尺(1英尺=0.3048米)箱、40英尺箱、45英尺箱以及经总公司运输局批准运输的其他长度的集装箱。
②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,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,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。
③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。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,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、敞顶箱、台架箱和平台箱等;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、罐式箱、干散货箱和按货物种类命名的集装箱等。
④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。
集装箱应符合国家标准,按规定涂打标记和标志,具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、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(CSC)安全合格牌照、国际铁路联盟标记,标有定期检验日期或连续检验计划标记。
(3)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铁路集装箱运输,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。托运人托运集装箱应按批提出运单。每批必须是标记总重相同的同一箱型。铁路箱和自备箱不得按一批办理。集装箱装运多种品名的货物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时,托运人应按箱提出物品清单。集装箱内单件货物重量超过100千克时,应在运单“托运人记载事项”栏内分别注明实际重量。
托运人应使用状态良好的集装箱。使用铁路箱时,车站应提供状态良好的集装箱。托运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况,发现箱体状况不良时及时提出,由车站予以更换。
集装箱所装货物应符合所用箱型适箱货物要求,不得腐蚀、损坏箱体。性质互抵的货物不得混装于同一集装箱内。铁路通用集装箱不得装运易污染箱体的货物。
托运人可自行装箱,也可委托承运人装箱。装箱时应码放稳固,装载均衡,不超载、不集重、不偏重、不偏载、不撞砸箱体,采取防止货物移动、滚动或开门时倒塌的措施,保证箱内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安全。
集装箱施封由托运人负责。通用集装箱重箱必须施封;施封时确认左右箱门锁舌和把手入座后,在右侧箱门把手锁件施封孔处施封一枚,用10号镀锌铁线将箱门把手锁件拧固并剪断余尾。其他类型集装箱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施封方法。托运的空集装箱可不施封,托运人须关紧箱门并用10号镀锌铁线拧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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