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门市是广东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,江门历史上属于新会县管辖,明朝初时,已成西江流域商业重镇。1925年、1951年曾两次设为省辖市。1983年,设立地级市,实行市管县体制。
江门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岸城市中心,东邻中山、珠海,西连阳江,北接广州、佛山、肇庆、云浮,南濒南海海域,毗邻港澳。全市总面积9505平方公里。江门地处亚热带,气候温和,雨量充沛,年均气温22.2-22.9摄氏度,年均降雨量 2055 毫米左右,日照平均1700小时以上,无霜期在360天以上。
全市集雨面积超过100平方公里的河流有26条,主要河流西江、潭江径流量位居广东省前列;海岸线长420公里,大小海岛561个,数量居广东省第二位;全市森林蓄积量1990.5万立方米,森林面积421.50千公顷,森林覆盖率46.25%;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.6平方米。江门是国家环保模范城市,环境质量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位居前列。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至今仍保持Ⅱ至Ⅲ类标准,城市水域功能区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%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71%,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%以上,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%。
江门是中国侨都。祖籍江门的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台同胞近400万人,遍布全球107个国家和地区。华侨爱国爱乡,通过捐助公益、投资兴业等方式帮助家乡发展。截至2015年底,为家乡捐资捐物达72.6亿港元,回乡投资累计达201.2亿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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